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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煙分區主要采用設置擋煙垂壁(垂簾)的方法來(lái)實(shí)現儲煙倉。
二、有無(wú)吊頂擋煙垂壁(擋煙垂簾)設計區別:
在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-2006第9.4.2條中對擋煙垂壁的設計就有明確規定:防煙分區宜采用隔墻、擋煙垂壁劃分。有吊頂時(shí),應在吊頂下設置下垂高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燒體,構成擋煙垂壁;無(wú)吊頂時(shí),應從結構主梁下設高度≥500mm的擋煙垂壁。擋煙垂壁距室內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.0m。
三、擋煙垂壁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:
(1)型號、規格、下垂的長(cháng)度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;
(2)活動(dòng)擋煙垂壁與建筑結構(柱或墻)面的縫隙不應大于60mm,由兩塊或兩塊以上的擋煙垂簾組成的連續性擋煙垂壁,各塊之間不應有縫隙,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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